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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969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弃车逃逸,保险人就本车车辆损失费用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一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541227.22元。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被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对责任免除条款尽到了提示及说明义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一审原告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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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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