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保护专委会承办第一届长江经济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8-08-15 浏览次数:775

8月11日下午,第一届长江经济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讨会在合肥召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党委书记赵克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生态环境部政策法规司行政复议处处长王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吴峤滨、上海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梓太、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树青出席会议,长江经济带沿线省份的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环保厅、省律协环资委、环境鉴定机构、环保公益组织、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近300人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主办,安徽省律协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和安徽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承办。

与会嘉宾紧紧围绕生态损害赔偿及司法鉴定等热点、难点问题,从理论分析,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中的“磋商”法律性质认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冲突和衔接问题等;到实践分析,如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在环境污染案件中的司法鉴定问题、环境鉴定报告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问题等。与会环保部门的领导还回应了有关环境 “一刀切” 等社会热点问题。研讨会既有学理论证,也有案例研讨,充分契合实践。一系列精彩绝伦的演讲和独到的观点见解,让参会人员收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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