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781
为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日前,市司法局制定工作方案,从今年9月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动员和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源头预防”、“应调尽调”的原则,指导辖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统一行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牢牢把握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动权。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纠纷进行梳理,制定调解工作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即对于一般纠纷,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于疑难复杂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于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要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攻坚克难、依法化解;对于热点难点纠纷,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针,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做到“五个一”,即开展致“辖区村(居)民一封信”、进行“一次普遍走访”、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开展“一次调解组织情况集中公示”、组织 “一次评选活动”,引导更多的群众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